1. 基本原则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已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关于个人数据”的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的要求编制,并定义了 Exponic LLC 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和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 , INN 7736018137, OGRN 1027739792563(以下简称经营者)。
1.1 运营商将其实施其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设定为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
1.2. 本运营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以收到的有关网站访问者 https://exponic.ru/cn 的所有信息。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阻止个人数据——临时终止个人数据的处理(除非需要处理以澄清个人数据);
2.3. 网站——一组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以确保它们在网络地址 https://exponic.ru/cn 上的互联网上可用;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包含的一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数据去个性化——在不使用附加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身份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的处理——任何行动(操作)或使用或不使用带有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工具执行的一组动作(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 )、去个性化、阻止、删除、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商——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实体或个人,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处理个人数据,以及确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行动 (操作)使用个人数据执行;
2.8. 个人数据——与网站 https://exponic.ru/cn 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用户 – 网站 https://exponic.ru/cn 的任何访问者;
2.10。 提供个人数据——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个圈子披露个人数据的行动;
2.11。 个人数据的传播——任何旨在将个人数据披露给无限人群(个人数据传输)或熟悉无限人群的个人数据的行为,包括在媒体上发布个人数据、放置在信息中 和电信网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2.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将个人数据转移到外国领土,交给外国当局、外国个人或外国法人;
2.13.个人数据的销毁——任何导致个人数据永久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的个人数据内容和(或)个人数据的物质载体被破坏的行为。
3. 运营商可能会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3.1。姓、名、父名;
3.2.电话号码;
3.3.电子邮件地址;
3.4.该网站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Yandex.Metrica、Google Analytics 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非个性化数据(包括 cookie);
3.5.上述数据,以下简称本政策正文,由个人数据的一般概念组合而成。
4.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4.1。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是民法合同的订立、执行和终止;向用户提供访问网站 https://exponic.ru/cn 上包含的服务、信息和/或材料的权限;澄清订单详情;
4.2. 运营商还有权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 用户始终可以通过向运营商feedback@exponic.ru 发送电子邮件来拒绝接收信息性消息,其中标有“拒绝有关新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别优惠的通知”;
4.3. 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非个性化用户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操作的信息,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5.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5.1。 只有当用户通过网站 https://exponic.ru/cn 上的特殊表格独立填写和/或发送用户个人数据时,运营商才会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 通过填写适当的表格和/或将其个人数据发送给运营商,用户同意本政策;
5.2. 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启用 cookie 的保存和 JavaScript 技术的使用),运营商会处理有关用户的非个性化数据。
6. 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的个人数据处理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
6.1。 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6.2. 用户的个人数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转移给第三方,除非是与现行法律的实施有关的情况;
6.3.如果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feedback@exponic.ru 标记“更新个人数据”来独立更新它们;
6.4.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不受限制。用户可以随时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方法是通过电子邮件向运营商发送通知至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feedback@exponic.ru,标记为“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 .
7. 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7.1。在开始个人数据跨境转移之前,运营商有义务确保个人数据转移到其领土的外国对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提供可靠的保护;
7.2.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个人资料在外国境内跨境转移,须经其个人资料跨境转移和/或执行的个人资料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个人数据主体为一方的合同。
8. 最后条款
8.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feedback@exponic.ru 联系运营商,就其个人数据处理感兴趣的问题获得任何澄清;
8.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 该政策无限期有效,直到被新版本取代;
8.3. 当前版本的政策可在 Internet 上免费获取,网址为 https://exponic.ru/cn/privacy-policy.